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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青苔”含有农药 十万亩蟹池受灾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2年05月24日
版次:
12
南方农村报记者 莫景文
5月19日,江苏“杀青苔事件”涉事蟹农武鸣(化名)向南方农村报记者爆料,5月初送检的涉事厂家泰州泰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泰州泰诺)销售的两款枯草芽孢杆菌-新青苔分解酶产品的样品,检验检测报告出来了。结果显示,受检样品分别含有1.3%、1.5%的农药扑草净。依照《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水产养殖中禁止使用农药。
3月以来,江苏大量蟹农使用“青苔分解酶”后死草死蟹,多家公司生产的杀青苔产品已致超10万亩蟹池受灾。“杀青苔”重现折射出我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市场乱象。
“饲料添加剂”检测出除草剂
扑草净属于农药类别中的除草剂,当前含有扑草净成分的农药登记证产品共127个。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冯莉表示,扑草净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的除草剂,它可以从植物根部被吸收,也可以通过茎叶渗透被吸收,进入植物体内抑制植物的光合作用,植物吸收了扑草净以后,会逐渐地失绿干枯死亡。
农业农村部第二届水产病害防控专家委员会委员、华中农业大学教授陈昌福指出,“新青苔分解酶”产品的标签上标注的主要成分是“枯草芽孢杆菌”,而真正具有杀青苔功能的“扑草净”等农药成分,则被产品文号的申报者成功地将其隐去。
陈昌福认为,含有扑草净成分“新青苔分解酶”导致养殖池中的青苔和水草死亡后,致中华绒螯蟹的生存环境恶化导致其死亡。
蟹池水草大量死亡如何补救?冯莉建议,蟹池进行大量换水或灌水稀释。如果长期使用该产品,扑草净也有可能沉积到池塘土壤,“但是具体是否土壤有沉积或沉积的量,还是要通过取土检测来说明。”
涉事企业用过期“饲添批文”
本次蟹农送检的“新青苔分解酶产品”标签上“豫饲预(2017)08276”是武陟垚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武陟垚淼)过期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号。
“我厂生产许可去年都换过证了,他们用的还是过期的证号。”武陟垚淼法定代表人王涛告诉记者,目前公司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是豫饲添(2021)H08053,公司也没有授权泰州泰诺使用上述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广东领华律师事务所甘贵庚律师指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第四十三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呼吁加大监管力度
早在2019年4月,江苏、安徽、湖北和湖南等地出现了“杀青苔事件”,导致小龙虾和河蟹养户损失严重,涉事产品纷纷下架,相关的制售企业也受到罚款等处罚。“杀青苔事件”引发了我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行业“大地震”,凸显了行业监管方面的不足。
为了整治我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市场上长期存在的乱象,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1月下发《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强化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应按照兽药监督管理,
“对生产肇事产品的企业实行罚款等处罚措施,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陈昌福提出两条建议,一是成立专门的水产养殖投入品评审专家队伍,参与对企业提出的产品文号申请资料的系统评审过程;二是设立能完成产品功效性试验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新产品向市场推出之前随机抽取产品样品,已上市产品对实际使用功效进行评价。
据江苏一部分受灾蟹农反映,目前另一部分涉事厂家的青苔分解酶产品已送检,相关检验检测还在进行中。
杀青苔产品已致超10万亩蟹池受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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