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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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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标产品保护 示范区开始申报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2年06月02日版次:07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通知》中指出,2022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申报推荐工作已开始,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6月20日。
  据了解,此次申报范围包括,(一)示范区建设申报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荐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务院督查激励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落实中欧地理标志协定需要和有关地方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及工作基础,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个示范区,推荐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名额分配数量。
  (二)示范区建设以保护当地优势特色和经深加工附加值高的地理标志为主,经公告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时间超过3年。
  (三)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高年销售额或出口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者数量达区域内生产者总数的60%以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产值达区域内相关产业产值的60%以上。
  (四)优先选择助力乡村振兴,传承历史文化技艺并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地理标志。
  (五)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的地理标志予以重点支持。
  《通知》指出,要重点推进夯实保护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加大保护力度、强化保护宣传等工作落实。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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