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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 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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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完成改造3895户
粤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公布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2年06月11日
版次:
03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汤颖琳)日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了资金用途及16个地市今年的任务数量以及竣工时间。
《通知》对资金用途和任务数量做出了明确的要求。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广东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定为3895户,其中,深圳市19户,汕头市25户,韶关市154户,河源市161户,梅州市127户,惠州市214户,汕尾市256户,江门市58户,阳江市233户,湛江市573户,茂名市17户,肇庆市859户,清远市717户,潮州市36户,揭阳市75户,云浮市371户。
《通知》提到,广东省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改造方式为新建房屋、置换既有安全房屋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的1.8-2.2万元/户,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的0.9-1.1万元/户,对于原中央苏区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的改造对象,分别给每户提高0.35万元和0.5万元的补助额度。各有关市县要同时加大投入,落实本地区配套补助资金,每户补助总金额不低于以下标准:改造方式为新建房屋、置换既有安全房屋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不低于3.4万元/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不低于4万元/户;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的,不低于2万元/户。有条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方式,合理提高补助标准。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要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努力做到政策托底。
《通知》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加强工作管理,强化实施保障,确保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并同步将改造对象农户档案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二是加强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一卡通”账户,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此外,省房和城乡建设厅还要求,要在保障支出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抓紧实施改造,及时拨付中央直达资金,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要调整资金拨付方式,分期拨付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形象进度达到一半时应全额发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县配套补助资金可在改造项目验收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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