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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粗茶淡饭,十分快乐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2年09月01日
版次:
13
草炉饼。
汪曾祺散文和小说数量不多,但质量很高,经得起一读再读。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不仅无可争辩,而且与日俱增。
金冬心与“反季食品”
汪老另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人称“美食家”。因为他爱吃,夸口“什么都吃”。他主张“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他自豪地说,“甚矣,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称世界之冠”。
汪曾祺也很爱谈吃。他的散文尤其爱谈中国各地的食物和自己发明的“美食”。往往谈得兴会淋漓,令人口舌生津。
但汪曾祺反对别人称他为“美食家”。对“美食家”这顶帽子,他始终拒不接受。
其实是否美食家并不重要。究竟何为美食家,也并没有大家都能接受的定义。汪曾祺爱吃,爱谈吃,爱做菜,只是热爱生活、感恩生活的一种表现。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所谈的都是家常小菜。谈吃,也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对文化的态度。”
所以汪曾祺绝非饕餮之徒,绝不刻意讲究什么“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对过分讲究的“美食”他嗤之以鼻。他曾公开撰文反对“工艺美食”,就是把食物弄出各种奇形怪状的花样。他认为那简直是胡闹。
汪曾祺有篇小说叫《金冬心》,写扬州八怪之首金农,被财大气粗的盐商请去,陪达官贵人吃饭。他们吃的东西名贵而稀罕,叫作“时非其时,地非其地”,就是一桌菜,没一样是当地出产,也没一样是当时所有。今天大家都害怕大棚养殖的“反季食品”,而当时却特别名贵。汪曾祺写拍马屁的盐商和无聊文人,跟在达官贵人后面,装模作样赞叹那一桌美食,其实就是批判那种附庸风雅、夸奢斗富的吃法。
汪曾祺并不完全否定名贵的菜肴,但他强调这绝非平常人所能享受,而且许多名贵菜肴也确实超出了正常人的生理需要,除非特殊场合特殊需要,基本属于炫富和浪费。
汪曾祺所谓“美食”,只是在粗茶淡饭中享受生活,感恩生活。如果这也是“美食家”,那它肯定要遭遇对立面,即“恶食者”。
“恶食者”不是汪曾祺的原话,而是我的一个概括。我发现汪曾祺散文多谈“美食”,小说却常常写到穷奢极欲暴殄天物的饕餮之徒,他们用不义之财追求过度消费,自以为是美食家,瞧不起普通人的粗茶淡饭,其实这些人哪里是什么美食家,顶多只能算是“恶食者”。
汪曾祺短篇小说《八千岁》,就生动描写了这两种“美食”观念的尖锐对立,也就是“美食家”和“恶食者”的狭路相逢。
八千岁的菜谱、饭陪、草炉饼
小说《八千岁》的主角就叫八千岁,他靠着一股子心劲,埋头苦干,拼命硬干,居然成为家资饶富的米店老板。发家之后,他“包子有肉,不在褶儿上”,依然保持勤俭持家的本色。但八千岁的勤俭有点过分,“无论冬夏,总是一身老蓝布”,对任何超出基本需要的“美食”都不感兴趣。那些游手好闲之辈和富贵之家所夸耀的“美食”,根本不入他的法眼。他总是说,“这有什么吃头!”
八千岁平常都吃些什么呢?小说这样交代:
八千岁的菜谱非常简单。他家开米店,放着高尖米不吃,顿顿都是头糙红米饭。菜是一成不变的熬青菜。——有时放两块豆腐。
有卖稻的客人时,单加一个荤菜,也还有一壶酒。客人照例要举杯让一让,八千岁总是举起碗来说:“我饭陪,饭陪!”
这地方有“吃晚茶”的习惯——八千岁家的晚茶,一年三百六十日,都是草炉烧饼,一人两个。
小说有一大段文字写“草炉烧饼”,总之极其粗糙、简单而便宜。汪曾祺写得实在太好了,以至于惊动大洋彼岸深居简出的张爱玲,专门因此写了篇《草炉饼》。这是题外话,不说也罢。
八千岁这样吃,人以为苦,他反以为乐。“头糙红米饭”“青菜豆腐”和“草炉饼”,就是他的“美食”,如果八千岁也知道有“美食”这个说法的话。
看八千岁吃饭,令人想起汪曾祺唯一的中篇小说《大淖记事》,那些“靠肩膀吃饭”的挑夫们也是这么吃饭的:
一到饭时,就看见这些茅草房子的门口蹲着一些男子汉,捧着一个蓝花大海碗,碗里是骨堆堆的一碗紫红紫红的米饭,一边堆着青菜小鱼、臭豆腐、腌辣椒,大口大口地在吞食。他们吃饭不怎么嚼,只在嘴里打一个滚,咕咚一声就咽下去了。看他们吃得那样香,你会觉得世界上再没有比这个更好吃的饭了。
这些挑夫“无隔宿之粮,都是当天买,当天吃”,八千岁却是米店老板,但挑夫们的小菜竟然胜过八千岁。八千岁只有“青菜豆腐”,挑夫们吃饭,还“一边堆着青菜小鱼、臭豆腐、腌辣椒”呢。
这当然只是细微区别,本质上八千岁和挑夫们属于一类,就是热爱生活,拼命工作,无所抱怨,心存感谢,粗茶淡饭,甘之如饴。汪曾祺就是欣赏、推崇普通中国人的这种生活态度,所以他的小说特别接地气,特别令人感到温暖而踏实。
“八舅太爷”的“满汉全席”
小说写到一半,突然蹦出个“八舅太爷”,几乎动摇了八千岁的生活原则与饮食习惯。
“八舅太爷”青红帮出身,趁着抗战,混入军界,带着他的“独立混成旅”,在里下河几个县轮流转。名为保境安民,实乃鱼肉乡里,大发国难财。看过沪剧《芦荡火种》或者汪曾祺由沪剧改编的京剧《沙家浜》的读者,不妨将这位“八舅太爷”想象成土匪头子“胡传奎”。他们是一类人。
“八舅太爷”在八千岁家乡驻扎了一阵子,突然奉调“开拔”去外地。临行前他以“资敌”的罪名绑架了八千岁,勒索八百大洋,才肯放人。
“八舅太爷”花六百块钱给一个流落江湖的风尘女子买了件高级斗篷,剩余二百,就办了“满汉全席”,“吃它一整天,上午十点钟开席,一直吃到半夜!”
当地人没见过“满汉全席”,“八千岁”刚放出来,忍不住也跑去看,“一面看,一面又掉了几滴泪,他想:这是吃我哪!”这事过后,八千岁的饮食有了微妙变化:
吃晚茶的时候,儿子又给他拿了两个草炉饼来,八千岁把烧饼往账桌上一拍,大声说:“给我去叫一碗三鲜面!”
八千岁竟然不吃草炉饼,改吃三鲜面,这是受了“八舅太爷”刺激,自暴自弃,开始大手大脚,挥霍浪费呢?还是因为刺激而想开了,从此不再苦待自己,也适当讲究一点吃喝?又或者只是一时的赌气,过后还要继续吃“草炉饼”?小说没有交代,但总之被“八舅太爷”这一闹,八千岁确实伤透了心。
在八千岁看来,吃饭就是吃饭,讲究那么多干嘛!“美食”只是“八舅太爷”之流弄出来的花样。他们的“美食”,在八千岁看来就是“恶食”,而“八舅太爷”或他人眼里的“恶食”,才是八千岁的“美食”。
八千岁和“八舅太爷”的美食观势不两立。实际上正是八千岁远近闻名的节俭之风激怒了本来毫不相干的“八舅太爷”。“八舅太爷”这种人就是要巧取豪夺,就是要铺张浪费,就是要矜夸炫耀,就是要穷奢极欲,而八千岁引以自豪且为人称道的作风处处与之相反,这岂不是要跟他唱对台戏吗?这岂不就等于给他“八舅太爷”打脸吗?
这个道理,小说写得很清楚:
八舅太爷敲了八千岁一杠子,是有精神上和物质上两方面理由的。精神上,他说:“我平生最恨俭省的人,这种人都该杀!”
无权无势的八千岁只是本分地享受他自己的“美食”,但手握重兵、为所欲为的“八舅太爷”就不同了,他不仅享受自己的“美食”,还要推己及人,至少方圆数百里受他“保护”的乡民都必须认同、称赞、羡慕他的“美食”。他岂能容忍在势力范围之内,还存在另一种迥然不同却受人尊敬的“美食”?
所以“八舅太爷”一定要绑架、勒索八千岁,一定要碾压乃至摧毁八千岁“这种人”的美食。“八舅太爷”的美食是“满汉全席”,八千岁的“美食”是“头糙红米饭”“青菜豆腐”“草炉饼”,二者表面上井水不犯河水,却迟早要发生冲突,因为性质太不相同,所谓冰炭难容,不共戴天。
“神圣的快乐”
汪曾祺小说,跟他所激赏的当代另一位优秀作家阿城的短篇《棋王》一样,都注意描写“吃”这个“人生第一需要”。他们笔下的“八千岁”、挑夫、棋王“王一生”的“吃”,既满足生理需求,更显出“一种神圣的快乐”。要说“美食家”,这些人才是真正的“美食家”。
作为对照,汪曾祺也经常写到“恶食者”,就是那些张牙舞爪的饕餮之徒,他们用不义之财追求过度享受,暴殄天物,也败坏了生活。读汪曾祺小说,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只有“八千岁”这些人才是真正的“美食家”,但他们从不张扬,他们的“美食”也平淡无奇,甚至相当粗糙,跟他们相比,那些所谓的“美食家”,顶多只是“八舅太爷”之流的“恶食者”?
□郜元宝
草炉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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