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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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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明确:过年期间可有限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2年12月24日版次:05
  年关将近,过年期间能否燃放烟花爆竹成为很多市民关注的问题。12月19日,记者了解到,东营明确春节期间可燃放烟花爆竹,滨州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23年2月6日,在主城区及各乡镇(街道)驻地划定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
  在东营市政府官网,有市民于12月10日提问称,下个月就过年了,可以放鞭炮吗?
  东营市公安局于12月14日回复称,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共有7天,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截至目前,我们没有接到禁燃禁放的相关通知。
  根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简明问答,《办法》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传统习俗的需求,设置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部分重点区域全面禁止燃放,包括文物单位、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教育、养老、公共文化、机关办公区等区域和易燃易爆、防火重点单位等等,这些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另一种是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办法》要求,燃放时应当以保障安全为原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
 点 评
  “禁燃”与“限燃”只是一字之别,但体现了对传统习俗和部分民众“刚需”的充分尊重和灵活处理,值得点赞。当然,各地情况不尽相同,春节期间究竟是“禁燃”还是“限燃”,需要结合各地实际进行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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