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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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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店卖百草枯,赚10元被罚2万元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2年12月27日版次:09
  从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2022年5月24日,唐山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农业办公室《关于呈送王滩镇××农资店涉嫌售卖百草枯农药线索的报告》,称唐山市公安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王滩派出所办案人员在唐山市海港王滩镇××农资经销部内查获百草枯可溶胶剂农药13瓶。
  经查,唐山海港王滩镇××农资经销部经营者石某于多年前购进百草枯可溶胶剂2箱,规格为100克/瓶×40瓶/箱。2020年9月26日我国境内禁止销售百草枯可溶胶剂前,已销售66瓶,后将剩余14瓶存放于其农资经销部后门口外北侧院内。2022年4月18日,石某妻子苗某某以10元/瓶的价格售出1瓶,其余13瓶后被唐山市公安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王滩派出所执法人员查获。
  根据相关规定,百草枯属于仅限出口的农药产品,禁止在我国境内销售;自2020年9月26日起,禁止百草枯可溶胶剂在境内销售;禁止在我国境内销售仅限出口农药产品,违者按照《农药管理条例》未取得境内使用登记有关规定查处。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农资经销部经营的百草枯可溶胶剂属于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应按假农药处理。涉案百草枯可溶胶剂货值金额为140元,违法所得10元。依据规定,唐山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按照假农药处理的百草枯可溶胶剂,没收违法所得10元,没收违法经营的百草枯可溶胶剂13瓶,罚款20000元。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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