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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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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下乡不能 富了老板忘了老乡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03月09日版次:02
| 农讲所 |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张文明拟向大会提交《关于适当约束乡村振兴中“过度规模化”和“投资热”现象的建议》提案。他提出,应该依据公司经营等法律,建立项目制“资本下乡”的长效治理机制。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资本下乡被视为洪水猛兽。的确,凡投资皆有风险,而农民对风险的抵御能力较弱。经营情况好的时候,农民可以从中分到一杯羹。过去通过引进社会资本,不少农村地区创建了一批新产业、新业态,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变了村容乡貌。
  资本逐利是本能,也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但与资本及其背后的企业相比,普通农民无论是信息获取还是话语权方面均处于弱势地位,无法很好维护自身利益。有些农民被赶上楼,部分地区出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从长远来看,损害了农民利益,不利于农村发展。
  今年2月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总之,资本必须在健康轨道上“行驶”,不能“富了老板、忘了老乡”。
  这就要求合理规划,把农户利益黏在“下乡”资本的产业链上。在规范耕地流转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具体形式,鼓励“下乡”资本着力在大量闲置的农房和宅基地上开发诸如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储藏保鲜、电商网购等新产业新业态。而这种探索应当在严格监管下进行,避免资本的短期目标与农业农村的长期目标相冲突,陷入与民争利的窘境。
□闻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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