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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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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三五娘传说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04月13日版次:12

  潮剧《陈三五娘》剧照。 马乔 摄

  “陈三五娘”是一个广泛流传于粤东(今潮州、汕头、揭阳、汕尾)及闽南的美丽传说,始于历史故事,后来演化为戏曲,戏曲故事又使民间传说更富有传奇色彩。
  历史上的陈三是福建泉州河市人,五娘是潮州府城(今湘桥区)人。
  相传,福建泉州有个才子叫陈伯卿,家中排行第三,左邻右舍皆称他“陈三”。有一年,陈三在送兄嫂往广南上任,路过广东潮州时,在元宵灯会上与富家女子黄五娘邂逅相遇,互相爱慕。但黄父贪财爱势,将五娘允婚于富豪林大,五娘不满,心中愁闷。
  不久,陈三赶回潮州寻找五娘,并与五娘再次相见。五娘用手帕包裹并蒂荔枝从绣楼上投给陈三,表达爱恋。
  陈三为追求五娘,不惜打破宝镜,卖身为奴。但此时,五娘却因家庭约束,对两人的爱情犹豫踌躇。
  就在陈三失望欲返泉州之时,五娘的丫环益春挺身而出,促成两人暗结秦晋之好。最后,陈三、五娘和益春三人一同携手,连夜私奔回泉州,成就一段美好姻缘。
  自古以来,陈三五娘传说便广泛流传于广东潮州及福建泉州一带,虽然作者已无从考证,但其冲破封建牢笼,勇于追求爱情的精神几百年来深受群众喜爱。
  陈三五娘的传说一开始是口头文学,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传播。后来,有人开始写有关的短篇小说、戏本。可能在明朝初期,才出现了陈三五娘的戏剧。从历史故事至民间传说,再到戏剧歌册,陈三五娘传说不断充实。
  根据闽粤两地的有关文史资料记载,“陈三五娘”的文艺表现形式多姿多彩。
  地方剧种有梨园戏、高甲戏、潮剧、莆仙戏、黄梅戏、歌仔戏、布袋戏等;说唱有闽台的歌仔册、锦歌、南音、车鼓等和潮州的歌册、歌谣;此外,还有小说、电视剧、舞台剧和舞剧等,形式之丰富令人惊叹。
  陈三五娘传说具有文学价值、人文价值和民俗价值。与中国四大民间传说白蛇传、天仙配、孟姜女、梁祝等爱情悲剧不同,为追求美好爱情,陈三以一介书生,隐瞒身份,甘心为奴三年,黄五娘敢于与封建礼制决裂,与心爱的人私奔,有情人终成眷属,以另一种形式表达与命运抗衡的精神,寄托对美好爱情的向往,给人以美的享受。
  陈三五娘传说是中国文学宝库中的一份瑰宝,其思想内容同人民大众的情感相通,在海内外,尤其是包括港澳台在内的闽南语系(潮州话)文化圈,有广泛影响。自明末至今,它经老百姓以及专业文学艺术家用歌谣、说唱、故事、小说、戏曲、歌剧、电影、舞蹈、版画、年画、连环图等等形式,广泛传播,形成了一个陈三五娘文化圈。20世纪60年代,潮剧《荔镜记》搬上银幕,陈三五娘传说在潮州,乃至包括港澳台在内的潮语文化圈,以及东南亚等地,更是家喻户晓。
  2013年,新加坡学者柯木林先生就曾以《陈三五娘与海洋文化》为题发表了精彩的演讲。柯木林说:“我觉得《陈三五娘》是一种喜剧的大团圆,有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我想它可能跟闽南地区的拼搏精神,那种‘爱拼才会赢’的精神有很大关系,这个关系也就是我们的海洋文化。那么,海洋文化最大的特色就是:包容性、冒险、敢于拼搏、积极争取。通过《陈三五娘》这个爱情故事把它表达出来,鼓舞人心。”
  2014年,《陈三五娘传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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