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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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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患“白指病”,赔偿越判越少该咋破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3年05月11日
版次:
02
在中山广盛公司从事磨光工种18年后,丁刚患上了“手臂振动病”(俗称白指病),到了冬天,双手就像“没了知觉一样”。他的遭遇并非个案,据不完全统计,2016-2020年,广盛公司多达144名员工患上了白指病,他们大多来自湖南、四川、河南等地农村。截至目前,他们多数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其中,一部分“耗”不起的工人在领取工伤赔偿金和调解费后返乡另寻出路,而丁刚和其他工友们选择继续留在中山,与广盛公司展开了长达4年的民事诉讼“拉锯战”。
毫无疑问,丁刚等人罹患白指病属工伤,经工伤鉴定后,可以拿到了社保基金一次性给予的工伤补助,数额大几万不等。只是,这笔钱除去看病外,着实所剩不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职业病患者还可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要求。为多寻求一份保障,丁刚等人纷纷向法院提出工伤赔偿金等多项主张。不过,同样是诉讼,却面临着赔偿金越判越少的窘境:从原来的近乎全额支持,到后来的50%,再到后来的万余元,赔偿缩水不可谓不严重。
具体来看,工友左哲明提出35.41万赔偿被全额支持,工友张高敏的主张金额亦获全额赔付。而工友罗昌华获赔约26万元,为主张金额的一半。一审判丁刚可获赔付35万元,可遭二审发回重审后仅支持1.12万元。工友胡运良的遭遇类似,赔偿金从47.17万元降到了1.13万元。如此这般同案不同判,自然引起了当事人的强烈不满。涉事企业一方面认为“百分百的判决真不合理”,另一方面也表示体谅,“(赔偿)跳水太严重,是谁都生气”。
为什么会有这种转折?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主张人身损害的员工增多,进而使得当事企业“还价”的动力大增。据了解,该公司员工中确诊“白指病”的,2016-2020年分别为8人、38人、34人、47人和17人,单个人的诉求基本上在40-60万之间。而让企业“得逞”的又在于现行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并没有“白指病”相关鉴定条款,导致相关案件存在因鉴定标准缺失而客观上无法进行鉴定的情形,从而使得损害赔偿额无从谈起。
就此来看,《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似乎该背锅,对其进行修订当然可以使问题迎刃而解,但未免周期太长、“远水解不了近渴”。尽管从观感上看,当下的法院判决可能有违朴素的正义观,但却符合法治框架下的程序正义。相关判例的“前松后紧”,背后则是企业应对心态的微妙变化:一开始是虚心认错,不过多“压价”体现企业风度,后来在企业投入上千万成立自动化小组,推动机器换人和产业外迁后,已经不愿意为此支付更多成本了。环顾四周,也就只能寄希望于政府尽量为丁刚们多争取些权益。
事实上,在患病员工与广盛公司诉讼“拉锯”的同时,当地政府也在积极协商调解,按新方案,每人能拿到七八万的人身损害赔偿。除此以外,当地政府是否可以一事一议方式,对通过社保资金等资源给予患病工人更多赔偿进行研究论证?能否关照到类似个案,在工伤政策中制定特殊赔付条款?又或者发动商业保险机构创新险种,扩大相应保障范围?而不管是哪一种方式,相关企业必须为此分摊一定的成本。
随着产业跃迁,绿色生产方式愈发被关注,友好型生产环境也成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牺牲员工权益换取企业利润的方式,已经行不通了。面对职业病防治带来的成本提升和机器换人,广盛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这个行业再过几年,最后就没了”“未来要想再培养出优秀的磨光高手几乎不可能”。这番话虽然听起来让人唏嘘,但转念一想,这不正代表了员工权益保护的可贵进步吗?这份提前“告别”又有啥值得惋惜的呢?
(作者胡一刀,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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