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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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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意见

经济树种古树 不得进行整株更新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07月29日版次:04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戴弯弯 通讯员林荫)日前,广东省绿化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对古树群和古果树进行保护管理,强调要以实现古树名木资源有效保护为目标,支持探索建立古树名木保护补偿机制,全面提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绿美广东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意见要求,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及边缘外5米范围内为古树名木控制保护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养护责任主体因地制宜采取保护措施,并加强古树名木死亡注销管理,切实保护古树名木资源,严格古树名木迁移审批。
  意见首次提出要对经济树种古树进行合理利用,针对属于农村传统果、茶树等经济树种,仍能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古树名木,在不破坏其生长环境和正常生长的前提下,相关权利人可以依照经营习惯或者技术规程采摘花果叶,进行施肥、修枝、防治病虫害等活动,但不得进行整株更新。
  县级以上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将按照“一树一档”要求,每10年至少组织一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立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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