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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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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童被两少年用弹弓射伤致左眼失明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07月29日版次:05
  江苏沭阳县的8岁女童安安(化名)被一颗突然飞来的钢珠击中,致左眼眼球破裂失明,肇事者是两名骑电动车路过的13岁左右的男孩。目前,该案因行为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决定不予立案。
  7月1日上午,家住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塘沟镇的8岁女孩安安,跟着姑姑到离家不远的一家小商店买零食。期间,两名男孩骑电动车迎面而来,他们举起弹弓,打伤了安安的左眼,事后驾车仓皇逃离。
  事发后,安安被送往镇上的医院,医生说眼球可能保不住了。孩子又相继被转到县里和南京的医院,一直到当天午夜12点左右才做完手术。
  安安的一名亲属表示,通过多方打听,他们终于找到骑电动车的两名男孩中的其中一人,但一开始那名男孩一直不承认。报警后,那名男孩才到派出所坦白事实。
  “警方到现在都没有明确告知我们这两个男孩的具体年龄,我们只知道两个男孩今年小学刚毕业,应该在13岁左右。这两名男孩称,当时用弹弓打安安,是想吓吓她。”安安的母亲司女士说,事发之后,肇事的两名男孩的家长一直都没有现身商讨此事,双方连面都没有见过,联系方式也没有,她对对方的这种处理态度很是气愤。
  7月21日,沭阳县公安局向司女士出具了两份通知书,一份是不予立案通知书,一份是鉴定意见通知书。不予立案通知书中提到,该局经审查认为,行为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决定不予立案。鉴定意见通知书则指出,已对安安的伤情进行了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是安安左眼部的损伤初评构成轻伤二级。对此结果,安安的家属均表示不能接受,他们要求重新进行鉴定,并考虑找律师对肇事者提起诉讼。
 点 评
  对未成年失当行为的认识,不能止于“惩或处”的探讨,更应该立足矫治与防范,去思考如何给孩子们营造一个更好的社会环境、树立更好的司法认知、守法意识。悉心培养他们,防范成年前的失当行为,也能避免成年后受到法律的“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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