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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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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诱导他人轻生,被判故意杀人罪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08月19日版次:05
  “马某在社交软件上发布一条‘定时说说’,说要在某酒店房间内自杀……”2021年12月1日20时,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报警中心接到马某同学的报警电话。
  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年轻男子马某在房间内死亡,房间内物品摆放整洁有序,现场无破坏痕迹,财物无丢失情况,排除他杀可能性,初步认定为自杀。
  随后,民警对马某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发现马某手机中的聊天记录显示,其生前与网络昵称为“何杨”的网友详细交流过“如何自杀”,“何杨”向马某详细讲解自杀方法。
  经查,“何杨”为外省男子冯某,是马某死亡前一周通过某网络平台结识的网友。2021年12月,历城公安以冯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进行刑事立案并将其押解归案。
  据了解,马某系某学院在校学生,因患抑郁症曾欲跳楼自杀,但出于对死亡过程中痛苦的恐惧,他放弃了自杀念头。
  2021年11月24日,马某通过社交软件联系上了冯某。冯某向其发出“一起走”的邀请,并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将“无痛死亡”的方法详细展示给马某。
  在频繁的文字、语音、视频聊天交流中,马某被冯某不停“洗脑”。冯某诱导性的话语,让马某轻生的念头愈发强烈。冯某不仅向马某传授自杀办法,还多次与其视频教授以保证自杀一次性成功。
  在冯某不断诱导下,马某决定在宾馆自杀。马某到达宾馆后,冯某又频繁向其发送信息,并主动拨打视频电话与马某进行了长时间沟通。之后,马某留下遗言“冥想一会儿,准备走了”。随后,马某自杀身亡。
  马某自杀后,冯某还多次通过聊天软件追问“兄弟,走了吗”,并在互联网上向其他网友炫耀“看,我刚送走的”。
  2022年7月,历城区检察院以冯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今年4月,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5年。
 点 评
  在互联网上,以各种心态“隔空助力”他人自杀者大有人在,他们是罪恶的摆渡者,向社会释放了满满的负能量,也对他人的生命构成了威胁、伤害。此次判决进一步划清了网络交流、“助力”行为的法律红线,对诱导、帮助他人自杀行为必将起到震慑、警示、拒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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