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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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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耕撂荒地 深圳最高补4000元/亩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09月09日版次:08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黄博超)对水稻种植补贴1000元/亩/造,对撂荒耕地复耕的经营主体,按实际复耕面积给予每亩不超过4000元补贴……9月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真金白银支持深圳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在“科技链、产业链、民生供应链、质量监管链、资金链”5个方面提出15条扶持措施,适用对象为深圳市涉农主体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农产品稳产保供等农业相关领域的项目,深汕特别合作区可参照该措施执行。《措施》自2023年9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措施》通过多项大额补贴增强对深圳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如支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对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分别给予不超1亿元、5000万元的资助,资助比例不超过审定自身投入的35%。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中部分补贴与基层关系密切。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创建农业推广服务站点,每个建设项目审定总投入不超过150万元。又如强化耕地建设、利用、管护水平,对水稻种植补贴1000元/亩/造,其他粮食、大豆等油料作物种植补贴500元/亩/造;对撂荒耕地复耕的经营主体,按实际复耕面积给予每亩不超过4000元补贴。
  《措施》也照顾到了一些农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如支持预制菜发展,对获得国家、省级预制菜奖项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支持打造都市现代农业样板,鼓励研制企业进行微农业设施设备技术研发应用,对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按审定项目总投入的5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措施》注重壮大市场主体,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7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对年度监测合格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此外《措施》还支持现代农业领域“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在深圳设立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按深圳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措施》对产品申报并获评“圳品”或“粤字号”等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农产品品牌企业,单项给予2万元资助,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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