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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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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首批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获批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08月03日版次:03
  南方农村报讯 日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批复同意茂名市高州市等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备案。此为《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扩面提质的通知》印发后的首批,标志着广东在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扩面提质”工作中迈出了重要一步。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首批获批的茂名市高州市、清远市连州市、珠海市香洲区、河源市龙川县、云浮市云安区、云浮市罗定市、广州市番禺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单元)、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单元)、江门市台山市(海宴镇单元)、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单元)等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县典型镇谋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各地高度重视、群众基础良好,且前期准备工作扎实、申报资料齐全、主体功能布局谋划合理、具有较高的项目实施操作性。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获批的实施方案应深入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做法,通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着力破解空间布局无序化、耕地碎片化、土地利用低效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突出问题,促进城乡土地资源高效有序流动和集约配置,增强土地要素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同时,还应制定明确分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局部优化调整的,需严格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规定合理编制调整方案,先调入后调出,调出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批;涉及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的,需按照有关文件编报方案;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的实施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黄叙浩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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