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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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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贷”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10月29日版次:02
| 漫谈 |
  新闻背景:“其实你资质挺好的,就是需要通过培训提高经验”“分12期慢慢还,没有任何压力”……记者调研发现,近期培训贷乱象有所抬头,一些不良培训机构以提供高薪就业机会为幌子,诱导求职者特别是应届毕业生签下培训贷合同,支付高额培训费用。(10月26日新华社)
  @静子:野蛮生长的“培训贷”并非首次进入公众视野,且不乏媒体曝光其套路,为何仍有许多人接连“入坑”?原因或许是多方面的。比如,在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的背景下,不良培训机构利用求学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通过夸大培训效果、承诺提供就业机会等手段,诱导其贷款培训。再比如,部分求职者尤其是应届毕业生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识、生活阅历、识别能力,很容易被看似美好的宣传语“带偏”。
  @勾明扬: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促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合规经营。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执法,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同时,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也应加强对申请人资质和还款能力的审核,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培训和就业活动,避免被不良机构利用。
  求职者更需增强安全意识。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仔细查验其是否合规合法、经营是否正常、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培训内容、承诺薪资是否与社会同等岗位大体一致,以防被不良机构的虚假宣传和承诺所迷惑。面对贷款协议或含有贷款内容的培训协议时,要慎重签署并保留相关材料,一旦发现受骗,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案。确有职业培训需求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正规培训机构。
  @邓浩:各高校也应切实担负起相应责任,不仅要积极配合金融机构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服务渠道,还要与时俱进地强化金融理财课程,尽快补上以往容易被忽视的教育短板,帮助在校大学生养成健康理性的金融理财习惯和成熟的消费观,从而在遭遇“培训贷”骗局时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而对广大学生来说,面对侵害时,要勇于和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然,未雨绸缪永远都比亡羊补牢要好,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才是关键。
  在合力整治“培训贷”骗局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大学生群体的现实需求,社会各方要提供切实的帮助,通过政策帮扶、法律援助等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培训和就业创业环境。其实,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方式,而规范合理的消费金融产品也是大学生群体所需要的。但我们绝不能让贻害无穷的“培训贷”鱼目混珠,继续野蛮生长,对其彻底整治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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