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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不是法 首要功能是教化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5年03月06日
版次:
02
| 农讲所 |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由于政治权力难以深入基层,乡村治理主要依靠村民自治,而村规民约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它不仅是乡村社会的“律法”,为处理村民矛盾纠纷提供了重要规范,还是乡土文化的重要载体,它弥补了国家治理在农村基层的不足,在维系几千年来乡村社会的基本稳定与和谐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村规民约的形成,应充分挖掘本村历史人物、光荣事迹及独特的地方文化。这种对历史故事的提炼和总结,使村规民约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承载着丰富的道德叙事和文化背景,进而激发村民的道德情感与认同感。如果缺乏这些文化和故事的支撑,村规民约将显得空洞无力,难以维持其生命力。
为此,建议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应结合本地历史,挖掘故事文化,甚至设立历史馆以展示村规民约背后的文化脉络。在起草阶段,鼓励聘请专业人士或返乡大学生参与,广泛调研村民特别是年长者,探索历史遗迹与相关文献,深入挖掘本村历史人物与事件。通过这些历史叙事,凝练出具有本村特色、内涵丰富的村规民约,从而使其真正成为村民集体意志的体现,不仅传承祖先的优良道德传统,更赋予村规民约持续的生命力。
从村规民约的执行来看,村规民约是“约”不是法,其首要功能是道德教化,而非乡村治理,因此在其执行上,不能以来硬性粗暴的惩罚和监督代替滋润人心的道德教育。当前,许多村规民约采取奖惩机制,专家普遍建议加大惩罚力度和监督强度。然而,这种做法违背了村规民约的初衷。村规民约的核心目标是通过乡村自治提升村民的道德素养,促进乡风文明。通过道德教化来引导村民行为,改善心灵,而不是单纯的外部约束。村规民约的执行应注重道德引导,避免过度依赖惩罚。
因此,一是建议通过组建志愿团队,围绕村规民约开展关爱帮扶等活动,以实际行动打动村民,激发他们的道德认同感和自觉性。
二是应加强对村规民约的文化传播和宣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立村规民约展示馆,展示村规民约背后的文化积淀与历史传承,增强村民的文化认同感,提升其参与感和荣誉感。
三是村规民约的讲授与学习应成为常态化实践。通过定期组织讲座,教授村规民约背后的道德故事与教义,帮助村民理解这些规约的深层价值。同时,鼓励村民分享自己在践行村规民约过程中的感悟与经验,形成良性互动,进一步增强村民对村规民约的认同和主动参与意识。通过以上措施,村规民约不仅能促进乡村治理,更能在精神层面滋润村民心灵,推动乡风文明的建设与发展,实现村庄的和谐与自治目标。
□刘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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