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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逃逸式辞职 无处可逃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版次: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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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时“暗通款曲”,辞职后赴关联企业“兑现回报”;问题暴露前火速离职,企图以“金蝉脱壳”逃避惩处……近年来,“逃逸式辞职”问题受到关注。6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文章《紧盯国企领域“逃逸式辞职”问题 织密织牢制度防护网》,关注持续深化“逃逸式辞职”治理问题。
所谓“逃逸式辞职”,表面上看是职业路径转换,实则是腐败形式的变异升级。少数干部离职前利用职权“埋线织网”,或为特定企业及个人输送利益,或提前铺就“旋转门”通道,待其身份转换后即进行利益收割。
反腐没有“既往不咎”,离职更非“免责金牌”。无论腐败手段如何翻新,无论在职还是离职,只要违纪违法,最终都会受到纪法惩处。
反腐败必须规范权力运行。治理“逃逸式辞职”,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尤为重要。只有真正构建起覆盖从在职到离职全流程的可追溯机制,才能真正形成监督闭环。
时下,多地正在探索形成可复制的制度样本。狠刹“逃逸式辞职”,必须切实查找权力运行漏洞、补齐制度短板。特别是,要聚焦审批、资金、项目、人事等关键领域,明确职权清单、权力边界和运行流程,让权力运行有“硬约束”,筑牢利益输送“防火墙”。
离职可办,责任难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覆盖“在职—离职—退休”全周期的监督网络加速织就,当权力运行的每一环节都被置于阳光之下,“逃逸式辞职”的暗道必将无处遁形。
□梁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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