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民政部最近10年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中国乡村合并总数达31.4万个,差不多全国1/3的乡村被合并。并村能不能减轻村级财政负担? 项继权: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的,200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通过并村降低农民负担有一定的道理。但最近几年来,很多地区的村两委干部工资由县财政补贴。因此,并村不是主要减轻了村级财政负担,而是主要减轻了县级财政负担。 南方农村报:在某些山区,并村后农民的生活生产成本反而上升了,还有社会成本的增加似乎都未被政府考虑? 项继权:村庄合并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有利于满足村民的生活生产需要,二是要有利于社会管理。对于山大、地广和人稀的地区,尽管村委会规模小,也不宜继续扩大规模。 并村可能造成国家对农村公共建设投入的减少,这就意味着农民生活生产条件会受到影响。比如说,“村村通”公路工程,合并前,几个村的村部起码都要修到,合并后,修到其中一个可能就算完成任务了。村医补贴也受到影响。尤其是农村小学,如果随之合并,可能造成六七岁的小孩到离家十多里路的地方上学。每天送孩子上下学,这个交通负担有多大?我认为,偏远地区的小学应该保留。并村不应进一步导致上学难、看病难。 南方农村报:在欠发达地区,不顾实际情况,盲目推行村组合并,还可能带来什么后果? 项继权:基层必然自动反弹,重设机构。有人在湖北调查发现,由于村民小组的合并,“有的村连一个管事的人都没有”,农民又自发重新选配了自己的组干部。在现阶段,我们的经济、技术、管理系统还不能满足大村庄制的要求。 南方农村报:您认为在并村前后政府应该如何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 项继权:毫无疑问,并村要以农民为本。并村是关系村民生活生产的大事,应由全体村民会议决定。但操作中,下指标任务强推并村的现象非常普遍,这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议政府不要在并村方面穷折腾,强制并村就是扰民。如果并村出了问题,政府应当及时出面解决。并的不好就有分开的可能性,分开也是村民的民主权利。 □本报记者 向振中 南方日报记者 周志坤 采访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