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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人员争相参加新农合
五华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118%


南方农村报新闻 时间: 2008年02月28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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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邵铭

  元宵过后,五华的年味逐渐淡下来,外出打工也就开始成为每年不变的话题。对于这个拥有108多万农业人口的大县来说,与往年不同的是,扩大了的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与运行中的新报销制度,将如和风细雨一般,随外出的拥挤人群悄悄上路,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2007年常住农业人口的参合率只有44.1%,仅比2006年高19.4%,但2008年基本上已全部覆盖。”县合作医疗办的孔春雨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
  根据五华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统计资料,该县常住农业人口为742790,原计划2008年实现参合人数达703076,覆盖率94.7%,但截止2007年12月底,实际参合人数达829491,“也就是说完成任务达到了118%。”
  这个消息说来还真是兴奋。由于背负庞大的人口基数,过去的几年中,在整个梅州地区乃至广东省,五华的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一直不甚理想。根据卫生部门的有关统计,2006与2007年度,梅州市的参合率分别为44.8%、66.7%。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主要还是因为条件更优惠、报销更便捷。”
门诊补偿落户到村
  “虽然一个人要交十块,但今年的住院报销封顶线已经从1万提高到3万,除外还可以享受每人7元的门诊补偿。”郭田镇坪上村卫生站的黄训东认为,正是这样的优惠条件才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村民参加合作医疗。
  “花三块报三万,值!”在由县合作医疗办印发的宣传单页上,“合作医疗好、大病小病有保障”被作为重要字眼突出,及时补偿与门诊补偿作为主要制度被重点解析,而村民们显然更关注其中的住院报销封顶线与医疗救助金的申请范围。
  在不断扩大的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中,村医也是重要的受益者。《五华县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规定,参合农民可以持由县统一印制的门诊补偿卡,到经审批合格的村卫生站、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使用。
  “而且家庭内部的,还可以集中使用。”五华县合作医疗办介绍说,由于村民的日常小病一般都不出村,这一制度的确立不仅为村医更好地服务参合农民提供了便利,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利益激励作用。
制度激励促进参合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铺开,一个新的更趋完整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也正逐渐确立。但由于各地经济基础不同,标准也就各异,以区县为单位、相对独立的资金运作体系也就有赖于各镇级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建设与完善。
  “直到现在还是只能靠兼职人员在做。”在郭田镇合作医疗办,工作人员除了要将全镇2.5余万参合人口的资料录入电脑,还要每天审核各类单据,“工作强度丝毫不亚于其他部门。”
  根据五华县2008年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方案,镇级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将配套1至2名专职人员,“解决了编制问题,我们就会更有积极性”。
  同样需要更大程度地发挥积极性的,还包括村干部。“村组一级的宣传、公示工作,离了他们还真不行。”对于担当覆盖率任务在身的各镇政府来说,如何提高村干部的积极性,确实是个紧迫的问题。
  2007年9月开始,包括县委书记黎健平、县长余其豹在内的30多名县级领导分别挂靠五华县下属16个乡镇督促指导合作医疗发动宣传工作,“计划很明确,起码要达到94.7%。”
  “由镇财政出钱,依照各村的参合人数和资金,对村干部奖励2%。”郭田镇是16个乡镇中常住农业人口最少的,仅有20975人,下达的指标为95%。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最后实际发动参合人口为24362人,完成任务数达122.3%,而县委书记、县长挂帅指导的水寨、华城两镇完成的任务数更是达到了127.1%与128.5%。
  到2007年底,这场16个乡镇参与、发动参合的“大比武”,最终以80多万人参合胜利地落下帷幕。
政务公开加强监管
  在梅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试点到推广,如今已近六年。参合率的不断提高,其实也正反映了农民们对这一制度的接受与信任程度的不断增加。
  “刚开始的时候,主要就是信不过,就怕这钱会被白白骗走。”蕉岭县合作医疗办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最早的试点县,当地为扩大参合率所进行的各种探索可谓层出不穷,比如每年都组织的义诊、体检优惠等,但效果却不甚理想。
  “一直到有了门诊补偿、提高封顶线等,另外又不断地提高报销透明度、加强资金监管等,问题才逐渐迎刃而解。”从2008年开始,县政府更为参合农民全面“买单”,“农民这边的问题是解决了,但资金监管等问题却更显著了。”
  对于五华县来说,新农合的资金安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2006年9月12日,南方农村报曾报道五华水寨镇上坝村正副村主任、会计勾结镇卫生院医生,利用手中掌握的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部分权力,为自己、亲人捏造在卫生院住院的办法,采取开假处方、出假收据等方式合谋骗取农村合作医疗款7152元。“虽然金额不大,但性质恶劣。”梅州市合作医疗办秦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曾表示。
  “唯一的办法还是要继续落实农村合作医疗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接受参合农民的监督。”
  《五华县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规定,各镇、村对农民的合作医疗补偿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医疗救助每季度公布一次,公布地点分别为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镇政府和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从2008年1月开始,还将在县公众网或卫生网上公布参合受惠农民的姓名、住址、补偿金额、时间和救助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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