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开幕式上,教育部长周济指出,要通过定期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把多年来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逐步探索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经验和做法加以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的局面,这是职业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是我国教育工作的一次重大制度设计与创新,也是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推进器。 从2007年起将每年在天津举办一次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天津市作为全国首个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一项重要的举措就是与教育部联手举办每年一度的职业技能大赛,并将其制度化、固定化,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两条平行轨道的制度设计,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更是职业教育在人才评价机制和选拔机制上的一次有益尝试。将技能大赛的激励机制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结合起来,将检验技能教学的评价机制与企业优先选用获奖者的用人机制联系起来,将职业院校培养过程的育人机制与行业企业使用过程的用工机制协调起来,还有多方合作、共同参与的沟通机制以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机制等,都将通过大赛体现其生命力,构成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 技能大赛得到社会广泛参与和企业高度关注,“企业积极支持大赛,大赛人才回报企业”,恰好是学校与企业直接对接、多点契合、实现双赢的最佳时机。“政府统筹,企业支持,院校参加”的运作原则,使大赛成为政府-企业-社会-职业院校实现良性互动的重要实践典范。推动社会“重普轻职”、“重学轻工”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推动职教“市场需求驱动”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推动职业教育克服“体制性缺失或障碍”,从而实现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撰文:吴艳玲赖红英罗兆熊曾洁统筹:朱恒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