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晓凤)根据2007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的中标结果和全省医疗机构实际执行情况,广东省物价局日前调整了共2162个品种规格药品新的最高零售价,从2008年7月1日起执行,平均降幅12.3%,最高降幅63.8%,一年降价减负金额达6亿多元,降价品种规格占政府定价药品数量的20%。 调整了的2162个品种规格药品分为两大部分。其中,氯唑西林等1941个品种规格药品属于国家和省列管药品,为临时最高零售价格,在全省试行一年。另外,哌拉西林/他唑巴坦等部分药品共221个品种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以调整后的价格按差比价规则制定。 省物价局表示,调整部分政府定价药品价格,是广东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 据悉,本次没有调整价格的品种规格,按原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对实际购进价超过500元的药品,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加价额75元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实际采购价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 具体价格可上广东价格信息网www.gdpi.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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