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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不交管理费不准经营卫生站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08年07月03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


■来函照登
  南方农村报:
  我是高州市金山开发区板桥卫生站的一名乡医,记得我曾在5月10日左右跟您投诉一件事:“关于村委会要我交管理费一事。”因此,你亦在同月15日南方农村报发表了我的一篇文章《村委会凭啥要我交四千块管理费》。
  但此事到现在一直没有罢休,村委会还是一意孤行要我们交管理费4000块。如果不交,拿我卫生站的牌出来公标!
  此事我已经上告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说:“他没权公标,也没资格收取任何管理费!”于是,我打电话告给新任村委会主任,但他说他虽没权然而村民有权!唉!我做错了什么?我该如何是好?
  □高州市金山开发区板桥卫生站乡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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