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东莞一学校发生“艳照门”事件,一名中学生在QQ群内注明其女友真实身份,并猛发其艳照和视频。遭到报复的女学生,将前男友告上法庭。近日,东莞中院终审认定该中学生侮辱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了解,小红与阿强(均为化名)同是东莞某镇一中学的同学兼男女朋友关系。交往一段时间后,小红曾多次向阿强提出分手,但阿强一直不同意。 2007年12月15日20时许,阿强将小红带回家里,与小红发生性关系后,用手机强行拍下小红的裸照和一段视频,以此要挟小红不要分手。小红在无奈和惶恐下同意复合,但后来阿强多次约会她,她都拒绝了。 阿强由爱生恨,产生报复心理。2007年12月21日,阿强将小红的裸照和视频短片注上姓名和所在学校班级等,通过互联网上传至学校QQ群里。一时间,学校及社会上对此议论纷纷,小红名誉受损,精神陷入极度痛苦之中。 今年1月5日,阿强在内疚和悔恨中到东莞市公安机关自首。今年2月2日,小红也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以侮辱罪判处阿强有期徒刑十个月。阿强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东莞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彭姣时 谢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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