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多方消息确认,黄松有涉嫌经济问题,于本月15日上午在北京被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带走问话,中纪委随后即对其进行了“双规”。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被免职的最高级别的司法官员。 今年51岁的黄松有是汕头人,2002年12月任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主管民事案子及执行事务。 消息人士称,10月15日,黄松有在法院上班期间被中纪委人员带走。黄松有的亲友对此回应称,黄松有此去是协助中纪委调查杨贤才案。杨贤才在担任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期间,曾涉及2005年全国最大的烂尾楼之一的广州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 杨贤才被怀疑在执行拍卖中涉及贪污舞弊,于今年6月28日被中纪委“双规”。在杨贤才出事不久,他的老乡兼老友广东省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卓伦也被有关部门带走,配合调查杨贤才一案。在杨贤才、陈卓伦被中纪委协助调查之后,黄松有卷入案件的传言盛起时,9月27日,黄还回广东汕头老家进行了视察。 (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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