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阮定国 樊文泽
“真不给?”“就不给!”“哎呀!” 这声惨叫来自恩平市区摩托销售一条街。路人、店主纷纷寻声望去,只见在某车行门前,两男子一边恶语相向,互相“问候”对方祖宗,一边推搡并大打出手。打斗中,一男子的头被打破,血流如注…… “都是‘分水’不均惹的祸!”6月14日,恩平市摩托从业者大熊向南方农村报记者绘声绘色地讲述了两个“车托”打架的故事。他所说的“分水”是指分钱。 这事发生在不久前。类似的事,据“摩托街”附近的居民说,时有发生。看来,恩平一读者向本报反映该市“车托”猖獗一事并非空穴来风。 近日,记者对恩平摩市进行了一番明察暗访,发现该市的“车托”比大埔县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吃水”高达1200元,而某些车行竟视给“车托”回扣为“政策”,还形成文件,“下发”到全市3000余维修档口! 此外,车行还巧借“以旧换新”虚高车价,欺骗消费者。而这一切,消费者全被蒙在鼓里。当记者向相关车行求证此事,各车行或推说不知,或指责他人,但死不肯承认自己参与其中。 黑幕一◥> 回扣最高达1200元 自有摩托市场以来,恩平“车托”一直存在,以前赚一两百“跑腿钱”,2005年后,因车行之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其越发猖獗,吃回扣到骇人听闻的地步! “你看,建×100C,底价6600元,卖出价7300-7800元,积分700-1200……”大熊拿着某车行的价目表抖给记者看,他解释说,这个表实际上是该车行给“车托”的“政策”。底价是车行要求“车托”向消费者报价不低于此价,而积分实际是车行给的回扣,1200分代表1200元。 “在恩平,维修师傅和搭客仔是‘车托’主力。”谈起车行勾结车托,经销商老弧气不打一处来,他吃过这样的亏。 一个月前,一对在东安工业区打工的夫妻到老弧的店选车,看中了一辆女装车,正准备掏钱买时,接到其连襟的电话,被告知不要买,原因是“质量不好”,让其一定要到隔壁车行买“飞×”牌。 夫妻俩马上收起将付的6500块,跑去买“飞×”女装车,一打听价格,要7500元,不禁犯难了。连襟知道后,大咧咧地说,我借给你们! 老弧马上劝他们不要轻信别人,还暗示其连襟是“车托”,无奈老弧不听。 买车后,夫妻俩还以为买得值,不料,一日遇骑“飞×”同款新车的工友,得知车价仅为6500元,他们买贵了1000元,一气之下,他俩指着连襟的鼻子骂:“没你这亲戚!” 为了拿回扣,“车托”不惜与亲戚、朋友和熟人翻脸。 消费者就那么容易被人“老点”?大熊说,为了隐藏不良意图,“车托”会带着顾客转几家车行,装着“货比三家”,转到事先约好的车行再下手,这好像扯羊角——先转一圈,亮亮相,再美美地宰上一刀。 有意思的是,每家车行都坚称自己不给“车托”回扣,而一味地指责其他车行坏了规矩。有人还假惺惺地说,恩平人月工资水平在1000元左右,坑他们又于心何忍! 果真如此?记者二人来到“力×”销售店,一人扮成“车托”,一人假装是顾客,试探导购员。他把扮“车托”的记者拉到一边,指着“顾客”看中的刀仔说,底价5300块,卖5800块的话,你得500块。 黑幕二◥> 以旧换新骗你没商量 在恩平,某些无良车行“吃”顾客还有另一手段——用以旧换新为诱饵,虚高新车价格赚差价。 多数车行会在自家挡口的显眼位置悬挂“以旧换新”的招牌。顾名思义,车行以收购旧车为“饵”,诱打算换新车的顾客前来卖车。既然在我这卖了车,那在我这买新车也就顺理成章了——这是车行打的小九九。 那车行怎么打顾客的埋伏呢?当车主来车行咨询“以旧换新”,车行会报一个比其他地方高出200-300元的亏本收购价,以博取车主欢心。 等成交后,车行便游说车主顺便买台新车,“反正也要用车嘛”。车主想想,觉得有理,便在车行挑车,看中了必会咨询价格。这时,车行下手了,报价虚高800元——反正价格多少,全是导购员上下嘴皮一合报出来的。 得了小便宜的车主喜在心头,也没想那么多,不小心被“车行钓了水鱼”。 当然,此招并不能“通吃”。有时车行以亏本价收购了旧摩托,但最终没能说服车主在其处买新摩托,赔了夫人又折兵。 反应◥> 不知羊毛出在羊身上 对恩平“车托”,当地摩托用户怎么看呢?记者在该市新平路随机采访车主。 “他们拿老板给的饮茶钱吧。”车主李先生表示,他知道“车托”,但认为他们“吃”车行老板,不会拿车主的,“大家相熟,不好意思拿!” “到处都有回扣,恩平车行一般给200块吧。”当获知回扣少则300,多则上千,车主梁先生哑口无言,连说难道行情涨了? “没听说过,熟人都下手?”车主冯先生十分震惊。 而受访的维修师傅多推说自己不清楚“价目表”,只有在城建局附近谋生的维修师傅承认确有此事,但他说自己没参与。 对策◥> 上网或向媒体查询价格 6月15日,记者向恩平市消委会反映了上述情况,并提供了“价目表”。 恩平市消费者协会陈益金主任告诉记者,“车托”吃回扣一事,他也略有耳闻,但工商部门要查处此事,取证难度较大,因为价目表没签名盖章,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他说消委会目前还没接到关于车托的投诉。 陈主任指出,如果“价目表”是车行所发,并下发到维修师处,那两者有故意欺骗消费者的意图,这不但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说严重点,还是商业贿赂,属于不正当竞争,按《反不正当竞争法》,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车托’能够得逞,主因是骗取了消费者的信任,次因是摩托零售价不透明。”陈主任表示,消费者要避免当“水鱼”,一方面要上网或向媒体咨询摩托价格,以掌握接近真实的摩托零售价;另一方面,自己要货比三家,不要轻信他人。 而行业人士则建议恩平学习开平,成立摩托车协会,避免恶性竞争。(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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