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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指导价今起实行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09年10月22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钟广


  本报讯 我国基本药品零售指导价将于今天起正式实行。有关部门称,一经发现虚高销售,最高可处以千元以上罚款,屡犯者甚至可能吊销营业执照。
  据悉,指导价适用范围主要为群众常用药,如三黄片、藿香正气液、十滴水等,全国共计2787种剂型,涉及上百个种类和药品生产企业。广东各大主要经营性药企纷纷表示,已收到发改委关于调价的通知,将对296种药品执行相关价格标准。
  据业内人士透露,此次公布的药品价格与现行政府规定的零售指导价相比,约有45%的药品价格作了适当下调,平均降价12%左右;约有49%的药品继续按现行价格执行;6%的短缺药品价格则有所提高。  (钟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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