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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黑老大”辩护律师被诉伪造证据
重庆江北区法院驳回取保候审请求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09年12月24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宗和


  本报讯 22日下午,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称,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已驳回他要求异地审理李庄案和将李庄取保候审的请求。20日,当地检方已对李庄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提起公诉。
  李庄是涉黑人员龚刚模的代理律师。据江北区检察院查明:龚刚模等3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提起公诉后,龚刚模的亲属与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该所指派律师李庄及马晓军为龚刚模担任一审辩护人。
  2009年11月下旬至12月初,李庄在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的供述,并向龚宣读同案人的供述,指使龚推脱罪责。为使龚刚模编造的警方对其刑讯逼供的供述得到法院采信,李庄引诱多名证人作伪证,并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李庄还指使本案另一辩护人重庆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为龚刚模称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作伪证。
  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告知了犯罪嫌疑人李庄应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李庄。检察机关认为,李庄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2月20日,李庄家属为其聘请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抵达重庆。司法机关依照法律,安排高子程律师与李庄进行了两次会见。
  据悉,在李庄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案件侦查中,公安机关除对犯罪嫌疑人李庄执行逮捕外,分别对其他涉案人员采取了传唤或拘留(其中涉案律师2人)、取保候审措施。
  21日,高子程以重庆相关司法机关与李庄案有利益关系,申请相关部门回避,并申请异地审理李庄案。此外,高子程与李庄的妻子以李庄身体不适为由,申请将李庄取保候审。
  22日,高子程称,已接到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通知,该院驳回了其异地审理李庄案和将李庄取保候审的申请。该法院称,法律文书已经寄出。高子程目前尚未看到文书,故不知道重庆方面驳回的理由。
  高子程强调,22日有媒体报道称李庄被逼供,此消息不属实。李庄未被逼供,作为辩护律师,他本人受访时未说过李庄被逼供的话。
(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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