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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将立案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0年05月20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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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发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此次新制定6种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包括:资助恐怖活动案,虚假破产案,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违法运用资金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部分规定说明如下所示。
  ●骗贷达100万将被立案追诉
  ●个人非法吸储20万以上将被立案追诉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达到5000元将被立案追诉
  ●信用卡恶意透支达到一万元将被立案追诉
  ●有意使用假币达到四百张将被立案追诉
  ●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违规挪用30万以上将被立案追诉
  ●资助恐怖活动将被立案追诉
  ●股票内幕交易50万元以上将被刑事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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