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改造立项13年剪彩三次未动工》追踪 本报讯 (记者李秀林)4月8日,本报头版对茂名市省道281线电白县那霍镇至茂港区七迳镇段工程改造立项13年剪彩三次未动工,影响沿线80万群众生产生活一事进行报道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4月27日,省委书记汪洋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点行动纲要》落实情况汇报会上说:“当前有些项目建设缓慢,就是因为落实不到位,碰到难题就一拖再拖。比如茂名有个项目剪彩仪式举行了三次仍然未能动工。这个项目我已批转督办了,要看看问题出在哪个环节,要进行问责,哪里出问题,就由哪里负责!” 5月19日,在省纪委工作组指导下,经认真调查,茂名市对涉及该项目的有关责任人及相关问题作出了严肃处理。 1995年,时任电白县县长的杨光亮介绍并推荐私人老板邵宏丽到电白投资建设该公路,杨在没有了解邵宏丽资信、资金和实力的情况下,即与其签订了第一份合作协议。直到1997年6月,邵一直没有按合同注入项目资金,电白县政府也没有及时终止合同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对此,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现杨已因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其在该公路建设上的问题,由省纪委作并案处理。 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统计局调研员梁超(1993至1998年任电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在时任县长杨光亮的指示下,对投资者邵宏丽签订合同提供各种方便,在邵没按约定履行合同后,没有终止合同。对此,梁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鉴于梁已离开电白县工作近10年,且即将退休,故不再追究其责任。廖昭鼎、李福文等相关人员也受到处分。 公布还称,对省纪委调查组调查中发现茂名市公安机关为私人老板邵宏丽办理虚假身份证件,工商部门违规为邵宏丽办理企业注册、年检等问题,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督办,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市工商局纪检组分别进行深入调查,待问题查清后,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对于如何加快推进省道281线那霍至七迳段工程建设,茂名市政府已于5月11日专门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予以研究和部署,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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