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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岭获死缓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0年05月20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南农


■特警队长“检阅小姐”追踪
  本报讯 18日上午,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白玉岭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强奸罪、受贿罪、贪污罪、徇私枉法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白玉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白玉岭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白玉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41.6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又独自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款14.5万元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白玉岭身为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白玉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有288.8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白玉岭在强奸过程中,利用其职务和地位对被害人威胁,且造成被害人身心严重伤害,情节特别恶劣;并致被害人怀孕,后果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
  据悉,白玉岭长期在数个色情洗浴中心免费“检阅小姐”,其治下的亳州特警支队也以爱查嫖罚款而“名声在外”。        (南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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