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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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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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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版:
消费周刊-通信、电脑
固话月租费涉嫌重复收费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0年05月27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顾华
本报讯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近日提出质疑,认为电信公司如果要收取所谓固话月租费,首先应向用户明确出租的标的是什么。如果没有出租标的物而向顾客收取,只能说明电信企业因居于市场的独占地位而向用户乱收费。而如果电信公司认为月租费是用于铺设电信线路,也是不合理的。因为铺设线路是其提供电信服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铺设管线的费用是电信公司的经营成本,不应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此外,固话月租费涉嫌重复收费。电话费用本来就是按分钟收费的,消费者已经为使用电话支付了相应的费用,无需再另行支付月租费。 (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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