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 案件暴露了现代都市的一个严重问题:生活在其中的公民,要么以个体形式,要么以家庭形式,像一个个原子一样散落于社会中。公民“原子化”生存,带来诸多问题,首先是道德约束力减弱导致犯罪多发。 洛阳性奴案经过媒体持续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9月25日,嫌犯李浩被开除党籍、公职,其所在单位负责人被停职检查。目前,公安机关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洛阳市还成立了调查组,对案件侦破过程中暴露出的社区治安管理问题进行倒查追究(9月24日及今日南方农村报)。 公安局长公开道歉、4名警察被停职,洛阳方面对性奴案的问责不可谓不迅速、严厉。但笔者希望,事件不要停留在对公职人员的事后问责层面,更应该反思一下:制度上存在哪些漏洞?为何公职人员会玩忽职守,让如此惨绝人性的事件发生?但,仅仅于此足够了吗? 肯定是不够的。通过性奴案,我们应深刻反思“失足妇女”等边缘人群的权益保障问题——为何李浩两年多时间,先后带走6名“失足妇女”,容留这些妇女卖淫的KTV等娱乐场所却不见报案?此外,更让人揪心的是,生活在钢筋水泥之下、被单元房分隔的城里人,彼此少有交往,奉行“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对于他人之事、甚至是违法犯罪之迹象也不闻不问——李浩挖地下室,也曾被人察觉,但却没有被深究。 案件暴露了现代都市的一个严重问题:生活在其中的公民,要么以个体形式,要么以家庭形式,像一个个原子一样散落于社会中。公民“原子化”生存,带来诸多问题,首先是道德约束力减弱导致犯罪多发。《南方周末》日前报道,广西有一个村子叫温江村,3000多人中有100余人因抢劫入狱,而这100余人都是进入都市后犯罪,在村中,他们大多是奉公守法的良民。 “原子化”生存带来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公民除了依靠政府,很难能够找到其他自保途径。性奴案中,“失足妇女”失踪,娱乐场所老板却不报案;而李浩挖地窖的小区,也似乎无人关心彼此在做什么,6名女子成为“鱼肉”,任人宰割。 在农耕时代,村庄是个熟人社会,有一种天然的道德约束力调控人们的行为。村民并不直接面对政府,而更多依靠宗族组织来维护治安和保障村民的安全。但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宗族组织没有了。在此情况下,除了政府所提供的社会治安保障服务外,需要有新的社会性组织和机构为公民人身安全搭建屏障。试想,倘若有关心“失足妇女”的团体,与其保持联系,何至于6名女子落入魔窟数月乃至两年之久,而无人知晓? 在陌生人社会中,很多人把保障安全的希望全部寄托于政府,指望其能够担负起防范和打击犯罪的所有责任,但事实证明,政府人员、精力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何况政府官员还会有渎职和权力寻租等失职、腐败行为,再严厉的问责,也不可能让政府包办一切。而且,如果赋予政府“全包”的责任,就应当赋予其无限的权力,而历史经验证明,政府权力过大,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也会越严重。因此,除了让政府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更重要的是要放手发展多种形式的民间自治组织,让公民结束“原子化”生存状态。 而现在的情形是,一旦发生恶性治安事件,有关地方往往只是用严厉的问责来应对事件,却没有考虑给民间组织松绑,从社会治理角度进行源头治理。洛阳有关方面在性奴案发生后,竟意图以此案属于“国家秘密”来阻拦记者采访。官方对舆论监督如临大敌,如此,公民不仅将面临来自罪犯和公权力的双重侵凌,“原子化”生存状态恐仍将持续。 (作者系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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