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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区抽烟?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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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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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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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版:
人与法
加油区抽烟?拘留!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1年09月27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
据新华社电 记者26日从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消防大队获悉,该县一加油站负责人因在加油区吸烟,近日被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
据介绍,这家加油站位于新蔡县开源大道与新正路交叉口,9月23日,新蔡县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该加油站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法定代表人时某正在加油区吸烟,遂依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以5日拘留),对其进行了如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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