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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层界定◥>
被制度捆绑的群体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2年11月22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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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开《现代汉语词典》,它对农民的定义是:“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成书于西汉的《春秋谷梁传·成公元年》里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晋代的范宁注释道:“农民,播殖耕稼者。”可见,古人基本是按劳动内容来定义农民。
  所谓的劳动,不是玩票,是指以此为生计者。如大诗人陶渊明,他辞官归田,有“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偶尔也上山采采菊,下地种种菜,可人们绝不把他当农民。
  在数千年历史变幻里,农民的定义都很简单,其经济行为决定身份。他们生产最基本的粮食,是这个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统治者力图争取和盘剥的对象。
  在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国家对农民的身份定义与农民的实际职业之间并无矛盾。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大量农民从集体土地上解放出来,他们放下锄头,涌进城里。在城市的底层或边缘,在形形色色的工厂里,勤劳的乡下人做着城里人不愿做或做不完的活,然后将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寄回乡下,养家小,盖房子。他们成了城市的“临时工”。
  “农民工”出现,“谁是农民”的纠结就开始了。这种非工非农的尴尬已经延续了三十年。在一本面向小众的学术刊物上,1984年首次出现“农民工”一词。
  1990年代,这个词的流行与进城农民人数的增速一致。在很多学者看来,这个词隐含着一种制度性的歧视,即农民渴望进城,但城市并不接纳他们,城市只是残酷地利用甚至榨取这批人廉价的劳动。“农民工”成了一个感情色彩复杂的“伪身份”。
  据统计,目前在中国已经大约有1.5亿名农民工。如很多人一样,那些80后、90后属于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农民工。他们早已不从事农业生产,但国家给他们的身份标签却丝毫未变。农民工似工实农,本质上依然还是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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