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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调控楼市
珠海重启限购令 深圳调控史上最严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6年10月08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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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多地楼价飙升,外来人口的安居梦依然艰难。   新华社图片

  国庆节前楼市大热,从9月30日到10月6日,国内共计19个城市陆续发布了新的楼市调控政策,多地重启限购限贷。在广东,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地或重申或重启限购限贷政策,调控楼市。
珠海:外地户籍限购一套
  10月6日凌晨,珠海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宣布重启楼市限购令。今年3月,珠海楼市全面取消限购令,半年间楼市表现火热,前8个月的成交量已经超过去年全年。
  即日起,珠海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1.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购房首付比例也有所提高。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而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东莞:限购新建商品房
  10月6日下午,东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楼市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这也是东莞首次出台限购政策。此次限购主要针对的是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并不在其列。
  10月7日起,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考虑到东莞外来人口比重较大,政策对于非莞籍首套住房并没有任何影响,非本市人口仍可无条件购买首套住房。
深圳:外地户籍要缴社保5年
  10月4日,深圳推出楼市调控八大举措,堪称“史上最严”调控政策,但对首次购房家庭继续执行30%的首付比例。
  简单来说,三点改变最受关注,第一是恢复了90平以下户型不得低于70%的政策,这是为了增加中小户型的比例;第二,非深圳户籍家庭须连续缴纳社保5年才能获得购房资格,而此前是三年;第三,在深圳无房但有房贷记录的,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提升至五成,购买二套房首付七成。
广州:重申限购限贷政策
  广州市没有推出新的限购政策,只是重申严格执行既有的住房限购政策。
  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南方农村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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