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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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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展小贷保证险,助中小微企业融资

财政将出资20亿元,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风险补偿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8年09月29日版次:12
|融资|
  南方农村报记者 郑展能

  为解决深圳上百万家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近日,深圳市出台“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称,深圳市财政将出资成立20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风险补偿。
  同时试水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通过保险等措施分散中小微企业的坏账风险,鼓励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500万元以下的贷款。
财政出资20亿元
提供中小微贷风险补偿

  据悉,深圳市财政出资设立总规模为3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对由深圳市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等业务进行再担保,当中小微企业无力偿还贷款时,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公司分别按5∶5的比例分摊坏账风险。
  与此同时,深圳市财政还将出资设立初始规模为2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合作银行为深圳中小微企业发放3000万元(含)以下规模的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中小微贷款评定为“次级”)实行风险补偿,补偿比例按照贷款金额分梯级设定,最高不超过不良贷款的50%。
试水小贷保证险
鼓励发放中小微贷款

  此外,深圳还将试水“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
  鼓励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500万元以下、1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
  其中,参与试点银行和保险公司按照保本微利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开展业务。
  而在中小微企业贷款后,一旦企业无法偿还贷款,银行与保险公司将按照2∶8的比例分担贷款风险。
  据悉,这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先试点2年,其中深圳市财政每年最高安排3000万元,对试点银行按照实际发放贷款金额给予0.5%业务奖励,对试点保险机构按照实际承保贷款金额给予1%业务奖励。
企业经营遭遇困难
不用还本也可继续贷款

  为了缓解中小微企业流动性融资难题,深圳还将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鼓励银行对符合授信条件,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继续予以资金支持,不轻易抽贷、断贷。
  根据《通知》,深圳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对银行向深圳市小微企业发放的无还本续贷贷款,按照单笔贷款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笔贷款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银行贷款到期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且银行同意续贷的中小微企业,在向深圳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申请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过桥资金时,深圳市财政对过桥资金以当期基准利率计息,对中小微企业给予50%的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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