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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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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扶贫是更有效的扶贫方式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0年06月25日版次:02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围绕贫困劳动力出得去、稳得住、留得下,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帮助已外出贫困劳动力稳定务工,力争今年外出务工规模不降低、有提高。(6月22日央视网)
  今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然而,对于贫困地区的群众而言,就业是摆在许多人面前的一道难题。想在家门口就业,工作机会少工资又低;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则难以兼顾家庭和子女教育。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新的不确定性,农民人口外出务工机会变得稀缺。
  在我国广大贫困地区,外出务工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很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19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67元,工资性收入4082元,占比为35.29%,对收入增长贡献率为38%。根据部分贫困县建档立卡农户监测情况看,贫困户家庭有外出务工的所占比例约为30%,外出务工工资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高达65%-90%。如果缺少打工收入,这部分人的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甚至会影响到下一代的教育。
  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即是资源。受信息接收渠道阻断,贫困地区劳动力与外面就业市场的联系一直不够紧密。由于缺少对外联系窗口,加上没有独具竞争力的劳动技能,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在此背景下,需要政府出面协调,加强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信息的归集发布,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劳务对接,扩大劳务输出规模。贫困群众就得了业,才能稳定脱贫。冲刺关头,未脱贫地区要坚持高位统筹,想方设法整合资源,全力保障就业,清除“零就业”,力争一举攻下最后堡垒。
  在具体操作层面,应构建完善务工人员信息数据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动态追踪、分析,并与人社部门和基层政府建立有效的合作沟通机制,对有条件的农民工开展点对点信息推送。适当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返程返岗;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要精准对接,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动员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公益岗位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帮助贫困劳动力尽快有序返岗。
  当然,脱贫攻坚是一个长期过程。只有激发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将扶贫与扶志结合起来,才能实现长期目标。在扶贫过程中,贫困户有劳动能力的,要大力扶持贫困户自主脱贫。注重引导群众形成“宁愿苦干,绝不苦熬”的观念,增强致富主动性,以脱贫的先进事迹引导激励贫困群众,脱贫内化于心。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贫困劳动力创造了家门口就业的机会。贫困地区可以从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扶贫入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促使全社会广泛参与,从而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就近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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