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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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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补偿存猫腻养猪人举报获赔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0年06月25日版次:09
  5月下旬,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长兰村村民金某收到一笔17000元的补偿金。至此,困扰他一年多的养猪场关停事件风清云散。
  一个多月前,金某向杭州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新登镇原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干部寿松元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宴请,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同是养猪场关停,造价低的能赔24万,造价高的却只赔18万……”
  富阳区纪委监委成立调查小组,向金某了解情况。“凭什么寿松元这么定标准?他一句话就扣了我们3万5千元补偿费!隔壁冯某的猪舍只是用油布简陋地搭了下,竟然比我红砖砌成的猪舍多赔4万元。”金某愤愤不平地表示。
  在谈话中,调查组发现评估公司对金某猪舍的评估价达到21万,但新登镇在关停协议中没有采用这一价格,而是按照面积计算的补偿金额。“难道关停协议上有人做手脚?”在查找翻阅当年政策文件后,调查小组发现新登镇的做法并没有错误:金某、冯某的养猪场都属于限养区,根据猪舍面积给予每平方300元的关停补助符合当时政策。
  问题又来了。两家养猪场,哪怕成本一样,同样政策下都不该出现如此大的赔偿差异,何况成本多少一目了然?调查组决定走访冯某。在谈到历年补助款时,线索浮现:冯某早在2016年的时候就申报过9万元的生猪养殖污染治理补贴,在2018年养猪场关停时又重复享受了这一补偿。原来,为了推进长兰村风情小镇建设,2018年下半年新登镇政府对金某、冯某等村民的养猪场实施关停。作为经办人的寿松元,在明知冯某等养殖户已获得过补助的情况下仍然给予重复补偿。而金某养猪场因延迟拆迁,寿松元未按正常程序申报审核,仅凭主观判断扣除了金某2个月的关停补偿金。所以导致了“造价低反而赔偿高”的怪象。
  近日,寿松元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受礼,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登镇退还金某部分扣除补偿金,并对冯某等重复补助资金61000元予以追回。     □何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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