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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版: 扶贫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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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因灾返贫 确保不住危房
两部门联合部署因洪涝地质灾害影响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0年08月27日
版次:
05
南方农村报讯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因洪涝地质灾害影响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针对近期我国部分省份洪涝灾害造成农房损毁的情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和决胜脱贫攻坚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克服灾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因洪涝地质灾害影响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部署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扶贫部门要按照同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抓紧汇总统计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受损情况,将因洪涝地质灾害造成住房受损导致住房安全问题及时提交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洪涝地质灾害形势平稳后,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及时对受损贫困户住房逐户开展安全性鉴定,给出针对性的改造建议。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应急管理、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有序开展受灾贫困农户的过渡安置和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要灵活采用有效方式,及时妥善安置因灾导致房屋冲毁或倒塌不能居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因灾灭失或鉴定为C类和D类的住房及时纳入地方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做好建设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要统筹用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持续关注洪涝地质灾害对贫困农户住房安全的影响,及时查漏补缺,妥善解决包括已实施危房改造后因灾返危等各类贫困农户住房安全问题。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扶贫部门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为基础,探索建立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返危问题,有效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贫困农户不住危房。
(国务院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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