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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2年05月31日
版次:
02
| 漫谈 |
新闻背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
@林伟:安居方能乐业。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就是要从一切为了安全、一切服务于安全出发,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及时排查和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长效机制。这是一项政治工程、生命工程、民生工程。
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自建房的安全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事,是各级监管部门的事,也是各行业部门的事。必须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执行,作为一项最基本的政治责任来落实,彻底解决好自建房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顺、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审批和监管脱节,特别是对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缺失等问题,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绩实效。
整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自建房的安全问题,说到底还是监管问题。在这方面,我们并不缺乏法规、制度、方案、预案,缺乏的是真抓狠抓的实劲。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从源头上遏制安全隐患,切实筑牢自建房的安全屏障。要借助专项整治之力,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激发主动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内生动力,为打好打赢自建房安全整治这场硬仗营造社会监督、群防群治的环境氛围,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活安康、岁月静好。
@韩韫超:居民自建房安全已然成为一些地方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棘手问题。无论如何,不能由人民群众宝贵的生命财产为这一问题埋单,曾经的伤痛更不该被时间冲淡。事实上,相关职能部门日益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不断加大监管整治力度。从2020年开始,住建部就牵头对全国所有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摸底排查。
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如何完善法律法规、加快完善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加强房屋的全链条监管,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一系列工作都要做在前面,加强事前监督,多些未雨绸缪。
一次惨痛事故换来一次监管升级,这样的代价实在太大。希望相关方面能痛定思痛、警钟长鸣,下大力气清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那些对相关建筑肆意扩围、增高的冲动,为百姓撑起足够坚实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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