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
新农村推动力
南方农村报
02版: 评论
<< 上一版
下一版 >>
版面导航
+
放大
-
缩小
●
默认
“电商预售”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2年06月14日
版次:
02
| 漫谈 |
新闻背景:预售制已成为一种电商“新玩法”。然而现实中,有些商家拖延发货、随意更改发货日期甚至单方面撤单、不接受退换货。有些商家打着预售幌子,实为将产品备货的库存成本、时间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把预售制“玩坏了”。法律界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应发布合规指引,平台也要守土有责。(6月9日《工人日报》)
@盘和林:预售作为一种销售方式,确有存在的必要和合理的一面,但其不断侵蚀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需要给予重视。不合理的超长预售,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电商零售的稳定发展。治理超长预售中存在的诸多乱象,法治依然是最优解。
电商平台有必要对预售合同进行审查。评估预售时间的合理性,将“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等霸王条款从预售合同中剔除,让参与预售的消费者和购买现货的消费者享受同等消费者待遇。
此外,商家随意取消和延迟发货等问题,显然属于违约行为,相关法律已给出明确答案,有违约金罚则可以参照。消费者可以选择违约金罚则或者定金罚则来获得赔偿。对于此类问题,有关方面要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以简易仲裁的方式,用最小的成本帮助消费者讨回公道。而对于那些暂时存在法律空白的问题,比如预售时间长短和霸王条款,既需要法律条款补位,也有必要对明显违规的企业亮出警示,比如通过黑名单和信用档案等方式,引导电商商家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又一个人造消费节将至,这些保护措施当提上日程。
@童其君:预售不能凌驾于消费者合法权益之上,商家理应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选择逃避就一直是输家,唯有面对,我们才可能会赢。因而,必须对电商预售成为侵权“预谋”及时“亮剑”。
首先,应进一步压实电商平台责任,平台不仅要对商家入驻、上架商品负有审核监督责任,也要对商家的预售行为加强监管。其次,监管部门要通过行政指导或发布合规指引等方式引导电商平台对此问题进行治理。最后,消费者要对网络预售的风险有必要认知,尽量不要去电商平台购买预购的商品,但消费者如果一旦买了且遇到类似纠纷,要保存好维权的凭证,与商家进行协商,如有需要可向当地或者平台所在地的消协组织进行投诉。
@明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网络商品预售需要进一步规范,强化监督管理不可或缺。监管部门有必要发布合规性指引,明确预售商品的种类要求,并对预售期限做出限制性规定。电商平台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商家的预售商品进行必要的上架审核,对不合规乃至超出预售期限的做下架处理。发现商家利用预售实施欺诈,平台更有义务协助消费者维权。对于侵权违法的商家,有关部门当依法惩处。
任何商业模式都要遵循商业伦理,商家经营更当恪守法律底线,不仅法治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消费者更会用脚投票。
上一篇:
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篇:
赋能乡村振兴 文化遗产新“活”法
上一篇:
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篇:
赋能乡村振兴 文化遗产新“活”法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