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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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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营经济”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2年11月26日版次:02
| 漫谈 |
  新闻背景:近日,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印发《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推动公共营地建设,扩大公共营地规模,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支持经营性营地规范建设,提高露营产品品质。增强人民群众文明露营意识,推广“无痕露营”。(近日新华社)
  @林楠特:安全是露营旅游的第一道门槛,此次多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更加强调规范经营和安全管理。《意见》不仅明确要求营地选址应当科学合理、注意安全,避让生态区位重要或脆弱区域,而且要求露营旅游休闲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提出加强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安全管理。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才能更好引导各方为游客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露营旅游承载着人们健康休闲的美好愿景。期待各地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相关要求,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在安全保障、规划建设、规范管理、环境营造等方面同向发力,有序引导露营旅游休闲规范发展,让火出圈的露营真正撑起生活的美好,让人们舒心地感受“诗和远方”。
  @盘和林:指导意见从增加露营场地供给出发,强调旅游为民和需求导向,提出各地在编制城市休闲和乡村旅游规划时,要科学布局营地建设,保障各类营地供给,合理安排营地空间和配套设施。鼓励各地根据需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公共营地。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公园等,划出露营休闲功能区,提供露营服务。
  随着指导意见出台,这将提升新兴露营地的旅游服务供给,使设施、物资、服务更加完善,同时带动一批露营点发展,为游客提供更丰富的露营地选项,提升露营者体验。而利用露营旅游带动地方经济,也将使其成为旅游经济的突破口。
  @赵玉峰:露营的安全短板更是受到高度重视。指导意见在重点任务中多处强调要促进露营旅游休闲安全生产。例如,避免在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点”和违规经营的私设“景点”开展露营活动。要求露营旅游休闲经营主体要依法依规取得开展露营旅游休闲服务所需营业执照及卫生、食品、消防等相关证照或许可等。
  指导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有效地回应了露营旅游休闲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还进一步提出要坚持文明旅游、绿色发展,从产业链角度推动业态融合,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露营旅游休闲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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