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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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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货”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2年12月31日版次:02
| 漫谈 |
  新闻背景: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日渐兴起。在一些直播间内,低廉的商品价格、主播极具诱惑性的销售话术,让不少消费者怦然心动。然而,一些直播带货的商品看似物美价廉,背后却可能潜藏制假售假的“猫腻”。今年以来,各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已查处多起通过直播平台售假案件,其中不少案件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12月28日新华社)
  @雷科技:直播电商难以规范,一方面原因是直播平台众多且直播人数众多,往往不需要多少资质证明就可以开始带货,平台出于发展等方面的考虑也不愿意加大力度去限制直播电商的发展。另一方面,则是主播们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有意无意地忽视对品牌方的相关审查,毕竟就算是被查出问题需要赔偿,与严格审核导致合作方锐减带来的损失相比也是不值一提的。
  目前对于直播电商中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在惩罚力度和平台处罚力度上都有严重不足,无法对主播和对应机构造成足够的威慑。如果发现一次封号7天,二次直接一个月以上或半年,三次直接永封,那么恐怕主播在带货前就会将审核流程做到事无巨细。
  @辛音:知假售假,是直播业态健康成长过程中的最大阻碍。价格再便宜,样式再新颖,消费者也不希望从中买到假货次货;风口再火爆,利益再诱惑,商家也得把住诚信待人、老实做人的底线。
  治理重灾区就要出重拳,除了监管部门对直播带货消费领域加强监管,平台和商家也要加强自律,营造清朗的卖货风气,否则长此以往,引“祸”上身的很可能就是整个行业了。别让一个个呈井喷式增长的“线上橱窗”,沦为无人问津的杂货铺。对直播带假货不妨多些直播式执法,既让不法商家无处遁形,也对其他商家形成震慑。
  @陈音江:网络直播营利行为,本质上是电子商务经营行为,比较流行的方式有直播带货、打赏等。只不过商家由当初把商品摆放在实体店让消费者挑选的现场销售模式,演进为在网络上通过文字和图片介绍推荐商品的电商销售模式,再到如今通过网络直播实时互动方式推荐商品的直播营销模式。
  大部分直播平台带货主播有带货佣金和打赏双重收入,其中打赏占比较高。网络直播营销虽然具有娱乐、直观、交互和便捷等特点,但仍然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同样需要遵守有关电子商务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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