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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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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给农民工吃颗“定心丸”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07月22日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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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办法》,对管理职责、信息数据归集、信息系统共享等内容提出要求。截至目前,全省累计纳入工程建设项目27781个,实名制546.7万人,银行代发工资2147.3亿元。(7月20日中工网)
  近年来,虽然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对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但一些地方欠薪问题还时有发生。无奈之下,一些被欠薪工人,通过爬楼、爬塔吊、冲击施工现场等讨薪。针对欠薪问题,一些地方采取了交施工保证金等措施,但见效甚微。由于一些地方没有让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没有建立农民工工资直发机制,更没有进行实名制和分账制,再加上没有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没有实现有效监控。
  近日,山东省本次出台的《办法》明确了适用项目。监管平台依法归集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工资发放等信息,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链条全过程动态监管。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等要按照职责要求,及时将项目概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信息归集至监管平台,确保各项数据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监管平台对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实施监测并及时预警,设置预警类别,根据风险程度划分预警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由主管单位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除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理处罚外,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办法》对管理职责、信息数据归集、预警管理、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设置专章予以明确,对预警分级分类管理、数据安全保障、信息系统共享等内容提出要求。平台通过打造保证金业务办理“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等模式,实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一网通办”,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进行数据共享,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总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包单位代发制度。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委托工资支付协议。同时,总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未与总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确保人员信息真实可靠。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通过有效的管理,实现申请缴存“零跑腿”,智慧审批“无接触”,缴存备案“无纸化”,动用支付“不见面”,资金返还“一键达”,全程监管“一网通”。系统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分析,对企业立项审批、招投标、企业诚信等级等情况,实行全视角全过程精准监测,让诚信企业安心发展,让失信企业受到惩戒。“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督促建设单位把施工款等及时拨付到施工承包企业的账上,保证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上有足额的资金支付工人工资。严把项目招标关,严禁施工单位层层转包,并对层层转包等问题严查。另外,发现“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不足,有关部门责令其尽快补足资金;发现专用账户资金被挪用的迅速给予制止,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处罚。
(作者胡建兵,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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