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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女子还贷10年,回家发现房子被他人“合法”入住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3年09月16日
版次:
05
近日,鹤岗女子刘玉梅还清10年房贷,竟发现自己的房子早已住进一家陌生人,而且对方还能出具法院的正规文书。
鹤岗因“白菜价”房子受到全网关注,但10年前房价其实不低。
刘玉梅称,自己是鹤岗本地人,目前在浙江台州当老师。当初,她以4888元/平方米在鹤岗市向阳区和平家园小区售楼处买下一套一套130平方米的新房,贷款20万元、分10年还清,房屋总价加利息共计72万余元。
当10年房贷终于还清,当刘玉梅满心欢喜地回到鹤岗准备养老时,竟发现房子早已被一户王姓的陌生人家装修入住。
据王某介绍,自己在2019年时从亲戚手里买下这套房屋,并着手进行了装修。
其拿出了一份鹤岗市向阳区法院执行局的证明材料,其中写道,本院在执行(2018)黑0402民初687号民事判决书,张某与黑龙江省鑫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纠纷一案中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坐落在向阳区和平家园2号楼012708室,面积107.29平方米调换到2号楼010507室,面积130平方米,已交付到申请人张某名下,和解协议内容属实。
在一波调解和换房操作之后,王某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住进了新家,张某全身而退,房屋的原主人却无房可住,继续还着房贷。
9月12日,刘玉梅向记者表示,今天上午,法院初步给了他们一个方案:放弃自己还贷10年的这套房,法院重新协调一套其他项目同等面积的房。“但是本来小区的房子在市中心,交通方便,地段好,换的小区位置差,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
点 评
明明是法院有亏在先,却不尽快承认和改正,甚至想“将错就错”,让当事人多年打工还贷的房子被人居住合法化,实在是不可理喻。老百姓辛辛苦苦打工买套房子,无论如何,不该落得个“有家不能回”的境地,更不能在权益受损后还没有地方说理、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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