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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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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电”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12月12日版次:02
| 漫谈 |
  新闻背景:12月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通报5个典型案例,青海一些地方存在小水电清理整改不严不实、生态流量监管流于形式、部分河流连通性受到阻隔等问题被曝光。其中,包括作为黄河一级支流的海南州贵德县尕让河,年平均流量不足1立方米/秒,但尕让乡约10公里河段内分布有7座引水式小水电站,平均装机容量不足150千瓦。(12月9日新华社)
  @董大富:提到小水电,给人固有的印象是生态环境的破坏者,不排除个别小水电存在破坏环境的问题,但大部分小水电反而是生态环境的修复者。新形势对小水电的安全与生态提出了新要求,未来小水电的发展要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可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开展小水电绿色发展与现代化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现代化运营管理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的40多年,小水电获得了初级农村电气化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小水电代燃料、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小水电扶贫等国家资金投入,我国小水电装机容量增长了15倍。小水电在电力行业中虽然不是主体,但其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能源选择。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持续发挥着巨大的节能减排效益。此外,小水电兼具防洪、灌溉、供水、旅游、保护森林植被、水源涵养等社会、生态方面的综合效益。
  @吴振:不可否认,一些小水电在绿色低碳发展以及促进地方居民增收上发挥着积极作用,甚至还是一些地方的支柱产业,并且相关建设的历史跨度大,因此整改绝不意味着一刀切关停、拆除,相关部门也明确要求“分类整治、一站一策”,分别予以退出、保留或整改。这种分类实施的整改方案,显然更考验各地整改的智慧和能力。
  但越是具有复杂性,越需要切实推进,提早谋划。如果一方面以“百分百”的整改承诺来回应督察,一方面却是暗地里流于形式或“不管不问”,甚至以虚假整改来应对,这显然就是更大的错误。因为,这损害的不仅是生态环境,也是地方政府公信力和法纪的严肃性。对此,不妨依法依纪加大追责力度,倒逼整改责任的落实。
  @戴先任:小水电无序开发等乱象,监管缺位的背后,更站着一些地方政府的错误发展观。对此,需要地方政府能够真正重视生态环境,真正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能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不能舍本逐末、竭泽而渔。还要能弥补监管漏洞,加强水电监管,拧紧责任链条,督促各级相关部门守土有责、守水有责。还要完善环境保护制度,要用最锋利的“制度之剑”来保护生态环境,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人。面对小水电无序开发等乱象,监管不能“放水”,不能让小水电成了“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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