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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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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烧秸秆”不再一刀切,这才是科学的态度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3年12月12日
版次:
02
| 快评 |
近日,“禁烧秸秆”有所松动,引起舆论很大关注。近年来,禁止秸秆焚烧政策对改善大气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被认为带来了农作物病虫害加重、化肥农药用量增加等问题。目前,已有浙江、广西、湖南等多省多地探讨或实行了允许有条件焚烧秸秆的政策,包括争取允许发病稻田秸秆有条件田间焚烧等。
早在今年3月27日,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召集黑龙江、江苏、河南、湖南和长沙等省、市相关人员以及部分生态环境、农学、植保等专家专题研讨了秸秆问题。5月中下旬,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组成调研组赴湖南、湖北、浙江、安徽等八个省份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调研。在浙江,争取“允许发病稻田秸秆有条件焚烧”入法。
广西在合适条件下组织秸秆限时禁烧区有序焚烧;湖南湘江新区也在开展秸秆有序焚烧研究。这些有条件“烧秸秆”措施,既考虑了烧秸秆对于环境的影响,又兼顾了烧秸秆对于防病虫害起到的积极作用,可以说,是对以前“无条件禁烧秸秆”的一个纠偏,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令人欣慰。
多省份正争取或已实行有条件焚烧,这无疑正确,也是走出“烧秸秆”困境需要改变固有治理模式的一个有益尝试。一直以来,“烧秸秆”已成为我国很多地方农民的“规定动作”。为此,各地对禁烧秸秆的规定不断出台,层层签署责任状,基层为此跑断了腿,可结果是,农民宁愿被处罚也要烧秸秆。
很多农民认为,烧秸秆是传统,不烧秸秆开春无法种地,回收又不划算,而给的那点补贴农民根本看不上。烧秸秆成本小、最划算,还能使田里的病虫害消失。如果秸秆回收或还田,费时、费力、费钱,甚至可能耽误农时。而相关部门则称,不按规定办就予以处罚。烧与不烧,多年来就是在这样的“拉锯战”中循环往复。
而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成果,绝非易事。秸秆回收技术并不成熟,需要进一步用实践证明。对于“用处不大,弃之可惜”的秸秆,一律“禁烧”恐怕不是最佳办法。就是说,秸秆处理未必只有“禁烧”一条路,就像尝试“有条件焚烧秸秆”这样。
总之,是时候尝试“有条件焚烧秸秆”了,这样才能让秸秆“秸”尽其用,最大化发挥其功效。
(作者刘天放,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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