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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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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之风”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06月04日版次:02
| 漫谈 |
  新闻背景: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说,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务实整治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及时跟进强化监督,推动职能部门深化“小切口”整治,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6月1日新华社)
  @兰琳宗: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力查处了一批“蝇贪蚁腐”。
  以去年为例,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7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万人。看到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群众身边还有不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需要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当前形势与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落实集中整治要求,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增进民生福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孟祥夫:持续整治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须走好群众路线,要多往一线走,常和群众唠唠嗑,听听他们的喜和愁,发现一些平时难以发现的问题线索,让群众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要强化日常监督,聚焦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紧盯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管好“人、财、物、权”,确保“微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用好技术手段,打造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以数字赋能基层管理、治理,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处置,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广大党员、干部要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群众的所思所盼,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继续深入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让广大群众更好享受高质量发展带来的美好生活。
  @段官敬:乡村振兴“微腐败”是“大祸害”,一般涉农惠民资金都是乡村发展的“急救钱”、百姓群众的“救命钱”。一旦因为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耽误和搁置,极有可能给乡村发展和群众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也不可估量。因此,得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把探照灯延伸到“最后一米”,抓早抓小,让乡村振兴中不正之风无处遁形。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群众监督正是不正之风的“天敌”和“良药”。遏制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放大镜”和“聚光灯”效应。用好“四议两监督”、村级“三务”公开等制度,坚持开门抓乡村振兴,利用网络平台和宣传栏等载体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倒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推动乡村振兴在绿色清爽路上行稳致远。(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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