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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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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厂“最低消费”背后的公平困境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4年07月13日
版次:
02
在江西抚州市临川区罗针镇,一纸用水“最低消费”的规定,激起了舆论的千层浪。据报道,罗针镇的居民即便一滴水未用,每年也需缴纳96元的水费。有人认为这笔费用不合理,罗针镇大多数人在外务工,只有逢年过节回家,根本用不了60吨水。9日,记者联系到临川区水利局,工作人员表示,去年就已了解到这个情况,已责令其做出整改。
毫无疑问,这一做法是对公平交易原则的直接挑战。然而,深入探讨这一现象则不难发现,其背后隐藏的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深层困境。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审视,公共服务供给方与消费者之间应建立基于自愿、平等的契约关系。罗针水厂的“最低消费”显然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它无视用户的实际需求,强制推行统一的收费模式,无异于在消费者与服务提供者之间横亘了一堵不公之墙。对于那些长期在外务工、实际用水量微乎其微的村民而言,这笔费用无疑成了沉重且不合理的负担。
然而,揭开这层不公的面纱,暴露在人们眼前的是农村水厂生存的艰辛与无奈。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罗针水厂,面临着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运维费用大、用户分散等多重难题。在市场经济的逻辑下,企业追求成本最小化与利润最大化,罗针水厂的“最低消费”策略,实则是为了保障基本运营,避免亏损深渊的无奈之举。这看似矛盾的举措,实则映射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市场机制与公共服务属性之间的冲突。
社会团结的形成,依赖于共同的社会规范与价值认同。在农村水厂的困境中,我们看到的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缺失,以及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遥远。农村供水问题,关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问题。农村居民同样享有获得清洁、可靠水源的权利,这一权利不应因地域、经济条件而被剥夺或削弱。
解决之道在于,政府应当发挥其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导作用,通过政策扶持、财政补贴等方式减轻农村水厂的运营压力,同时引导和鼓励农村水厂向更加规范、高效的方向转型。长远来看,推进农村供水体系的国有化改革,纳入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框架内,是破解当前困境的关键。现代社会的进步在于理性化的制度设计,农村水厂的问题呼唤着更为理性的解决方案。
此外,技术创新亦是破局的重要途径。利用智能化、物联网技术优化水资源管理,减少运维成本,提高收费效率,不仅可以缓解农村水厂的经济压力,还能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用户满意度。在数字化转型的大潮中,农村水厂不应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罗针镇的用水“最低消费”事件,显然侵害了部分个体的权益,同时也拷问着社会的公平机制。接下来,应深思如何在市场逻辑与公共服务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在城乡差距的鸿沟上架起桥梁。
(作者:叶雨,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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