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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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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4年07月13日
版次:
02
| 漫谈 |
新闻背景:租客才住一周就遭驱赶,房东迟迟未收到租金,中介携款跑路……近期,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侦破多起房屋租赁诈骗案,涉及700余名受害者,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截至目前,警方已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4人已被判刑,7人正在进一步走司法程序。(7月11日新华社)
@原韬雄:网上虚假房源信息扰乱市场、诱骗租房者的例子层出不穷。租房买房,货不对板的事常有。有些房产中介肆意散布失实的房屋信息,在楼层、面积、价格上耍花招、玩猫腻,误导交易,欺诈消费。有些中介发布一些位置极佳且租金相对便宜的虚假房源信息,以此来吸引租客承租房屋。
很多人会被所谓的利好条件所吸引,跑去看。到了地方,中介说看不了,要么已经租出去了、要么是钥匙不在手上、要么同事在带着别人看。但你别急,我带你看看类似的吧?您心说,大老远来一趟不容易,那就看看呗。看了就容易被忽悠,盲目签订租赁合同,造成经济损失。
假房源坑人,而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伤害了整个行业的诚信。治假房源,得下真功夫。此次部分企业倡导建立真房源生态,可见假房源乱象已经到了一块臭肉坏了满锅汤的程度。想来这些企业也有切肤之痛,我们应当为这种自律意识鼓掌。
@徐玉涵:目前房屋租赁监管主体较多,包括城市管理、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容易导致被侵权方不知道去哪个部门申诉。制定合理的租赁规范与标准,逐步实现管理资源共享,提供便捷的维权途径,简化维权流程,有助于推动房屋租赁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
比如,有关部门可以开通维权热线,联合司法部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或法律援助服务,设立快速调解机制,缩短纠纷解决周期,减轻租户维权负担。
@斯涵涵:租房乱象不容小觑。首先是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环境,房产中介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中间代理服务,反而成为假恶丑的集散地、侵犯了民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其次,房租欺诈、弄虚作假者得利,产生劣币驱除劣币效应,很多中介竞相效仿,恶性竞争愈演愈烈,“一房几租”“虚假合同窃取房款”“强制代办收费”“吃差价”等丑闻频出,破坏社会稳定。
因此,需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的立法,制定专门住房租赁市场法律,强力遏制无理涨价、房租欺诈、不退还押金等“霸王条款”,细化租户利益保障制度,切实保护租赁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中介活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倒卖信息的行为,让房产平台、经纪人、租房者都能清晰地知晓违规的界限与成本,提高准入门槛,厘清行业规则,加强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管理,形成房屋租赁市场的正规化、专业化、品牌化;同时要健全租房市场的监管,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欣欣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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